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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公共营养师
目前我国每50万人才有一个营养师,可见从事营养工作的人才奇缺,而素质高、经验丰富且获得职业资格的中营养工作者更是极度匮乏。另一方面也说明营养师职业的前景十分广阔。经放心机构预测,营养师职业将是我国新世纪较热门的职业之一。
《国民营养条例》规定:“所有的幼儿园、医院、学校、酒楼、饭店、单位食堂等必须配备专职营养师”据此,100人以上的食堂、餐饮单位,其菜肴不再是由厨师直接配制,而是在营养师的指导下,共同完成食谱的搭配、调理、调整等工序,以增加用膳者的合理营养搭配。出台的《直销法》对从业人员做了严格的持证上岗要求,规定只有持有营养师和医师资格的从业人员才可以销售保健品。
公共营养师二级(符合以下其中之一条件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(2)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二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4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5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二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6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证书样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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